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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 APEC區域青年數位創新創業競賽
報名官網:https://taipeiyie.com/
一、活動宗旨
此競賽旨於鼓勵有志於數位科技領域創業之APEC區域青年參與,藉由組織團隊進行創業發想,將創意構思實際運用執行,進而培養創業知能以及團隊合作精神,並透過創投業界專業評審給予意見回饋與輔導,期培育未來在數位科技領域具創業家精神之人才。
二、辦理單位
主辦單位:國立臺北科技大學
指導單位:教育部高等教育司
三、參賽資格
- 參賽對象:全國大專院校在校生(含專科四年級以上、在職專班學生、外籍生)、近5學年度畢業生(應屆及前4學年度,即104至108學年度)均可組隊報名。
- 參賽隊伍:2至4人一隊,不限年級、科系,可跨系、跨校組隊。
- 團隊代表人:參賽隊伍須指派一名代表人,以利主辦單位後續聯絡。
- 團隊指導老師:為非必要之參賽條件,每隊指導老師以1名為限,且不列入參賽成員計算。
四、 競賽時程與事項
階段 |
時程 |
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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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階段初審 |
繳交報名資料 |
即日起至 110年3月12日(五)截止 |
請參賽團隊填寫應備資料(含附件一、二),連同「初審摘要」及「創業計畫書」 (參附件三),以電子檔寄至apecyie20@gmail.com。 |
入圍名單公布 |
110年4月9日(五)前 |
通過初審之團隊將寄發電郵通知,入圍決賽完整名單將公告於網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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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階段決賽 |
繳交決賽資料 |
110年5月7日(五)截止 |
請入圍隊伍將「決賽摘要」及「決賽簡報」(參附件四說明)寄至apecyie20@gmail.com。 |
決賽及頒獎 |
110年5月18日(二) |
決賽將進行英文口頭簡報與評委答詢,決賽之詳細流程將另行公告。 |
五、 競賽辦法
(一) 競賽流程
- 第一階段:初審摘要及創業計畫書審查。
- 第二階段:決賽摘要、決賽簡報與評委答詢。
*註:摘要須以中文及英文撰寫,決賽之口頭簡報與答詢將以英文進行,計畫書及簡報之相關規定與格式請參附件三、四。
(二) 作品主題:不限主題,但須為數位科技運用相關領域之創意構想。
(三) 第一階段初審報名:
- 參賽團隊須繳交初審資料電子檔,含:
1.1 競賽報名表(附件一)
1.2 團隊切結書(附件二,須親簽,請掃描後寄送)
1.3 可證明學生身分之文件(學生證、在學證明、近5學年之畢業證書,請掃描後寄送)
1.4 初審摘要(以中文及英文撰寫,中英文各300字為限,參附件三)
1.5 創業計畫書(中英文不拘,頁數以20頁為限,參附件三)
- 請於110年3月12日(五)前將PDF檔寄至apecyie20@gmail.com,電郵主旨為「APEC區域青年數位創新創業競賽_初審資料_團隊名稱」。
- 主辦單位將於110年4月9日(五)前寄發電郵通知入圍決賽團隊,完整入圍名單將公告於網站。
(四) 第二階段決賽說明:
- 入圍決賽隊伍須繳交決賽資料電子檔,含:
1.1 決賽摘要(以中文及英文撰寫,頁數以各2頁簡報為限,參附件四)
1.2 決賽簡報(以英文撰寫,頁數以25頁簡報為限,參附件四) - 請於110年5月7日(五)前將PDF檔寄至apecyie20@gmail.com,電郵主旨為「APEC區域青年數位創新創業競賽_決賽資料_團隊名稱」。
- 決賽當日(110年5月18日),請決賽隊伍將團隊切結書(附件二)親簽之正本帶至現場供主辦單位查驗。
六、 評審辦法
(一) 評審委員:由主辦單位邀請創投業界專家組成之評審團進行評審。
(二) 初審評選:以參賽隊伍繳交之「初審摘要」及「創業計畫書」進行評選,預計選出10至15團隊進入決賽。
審查項目 | 評選標準 | 配分比重 |
創新性 | 主題契合、創新理念 | 30% |
產業及市場分析 | 市場調查、行銷策略 | 30% |
商業模式 | 商業模式、財務規劃 | 40% |
(三) 決賽評選:以決賽隊伍繳交之「決賽摘要」、「決賽簡報」以及決賽當日(110年5月18日)之英文口頭簡報表現與評委答詢進行評選。
審查項目 | 評選標準 | 配分比重 |
創新性 | 創意構想、理念價值 | 15% |
市場可行性 | 市場及行銷策略、商業模式完整度 | 30% |
發展性 | 營運計畫、財務規劃 | 20% |
團隊組織 | 團隊陣容、業務分工 | 15% |
簡報表現 | 口語能力、答詢應對 | 20% |
七、 獎勵辦法
入圍決賽之團隊,每人皆頒發入圍證明各一紙。
第一名:乙組,獎金新臺幣30,000元整及每人獎狀各一紙。
第二名:乙組,獎金新臺幣20,000元整及每人獎狀各一紙。
第三名:乙組,獎金新臺幣10,000元整及每人獎狀各一紙。
優 選:三組,獎金新臺幣5,000元整及每人獎狀各一紙。
人氣獎:乙組,精美禮品及每人獎狀各一紙。
八、 注意事項
-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隊伍自行創作,不得代筆、抄襲或節錄其他任何已發表或未發表之概念或作品,如有任何侵犯智慧財產權等不法情事,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及獲獎權利,並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起相關權責。
- 參賽隊伍之創業計畫書若曾參加全國性、跨校性創業競賽活動且已獲獎者,該得獎作品不得再報名參加本競賽,若有違反,主辦單位將有權利取消該團隊之參賽及得獎資格。
- 參賽作品如經人檢舉或告發違反本競賽相關規定,且有具體事實者,主辦單位將追回其得獎資格與獎勵。
- 參賽團隊應尊重所有評審之決議及評比。
- 參賽團隊於競賽期間各項資料之相關智慧財產權為參賽團隊所有,但須無償授權予主辦及指導單位進行推廣宣傳、活動紀錄、書面及網路展示成果等用途。
- 參賽團隊提交之所有資料,賽後不予退還,請參賽團隊自行備份。
- 依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表,「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,競技、競賽、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。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,競技、競賽、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」。
- 參賽團隊報名完成後,意表同意接受並願意遵守主辦單位所有注意事項及相關規範,若有違反,主辦單位將有權利取消該團隊之參賽及得獎資格。
- 競賽過程若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競賽相關辦法與規定之權利 。
九、 聯絡窗口
國立臺北科技大學APEC區域青年創新創業計劃小組
顏君倫先生/莊亞璇小姐 (apecyie20@gmail.com; 02-2771-2171#3911/#3910)